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批准,株洲市国资委、市金融证券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
一、考录计划及招考职位条件
株洲市国资委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位3人,株洲市金融证券办科员职位2人。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8月20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人事局三楼报名大厅
(3)报考条件:除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考生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0日至1991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5才能开考。
三、领取准考证
8月27-28日在株洲市人事局三楼报名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行政能力测验+申论)×50%;
五、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按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株洲人才网(www.hnzzrc.com)进行公示,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录用审批
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报省人事厅备案、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731-28681079, 28681080
监督电话:0731-28680175
附:2009年株洲市国资委、市金融证券办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株洲市人事局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